省档案局对省直单位档案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31.12.2015  19:38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12月14日至28日,省档案局组成两个行政执法检查组,对部分省直单位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在省直各单位自查基础上,抽查了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15家省直机关和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校以及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2家省属企业。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验材料、实地查看、综合评议、集中反馈的方式,对各受检单位档案工作组织保障、馆室基础建设、设施设备配备和规章制度建立执行、落实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以及档案业务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多数省直单位对档案工作都比较重视,各项档案业务工作均能正常开展,并涌现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特色鲜明,亮点突出。但同样存在档案门类不齐全、收集不完整、整理不规范、集中统一管理不到位、档案管护条件差、制度措施不健全、档案信息化建设滞后等共性问题,个别单位的情况还比较严重。检查结束后,省档案局将向省直单位通报此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还将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期满后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今后,省档案局将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省直单位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档案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