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超主持召开省政府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

17.07.2014  19:15
 

7月1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第三季度及夏季高温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副省长杨振超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海阁有关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以及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学生暑期安全等工作的汇报。省政府副秘书长方志宏、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卫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上半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1-6月份,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继续保持 双下降 ,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 双大幅下降 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良好,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但是,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隐患仍然存在,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尚未根本扭转,煤矿、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少数行业领域和地区事故有所反弹,成绩面前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平稳向好的局面。

会议要求,要盯紧抓实,强化汛期和夏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针对三季度安全生产这一关键时期、特殊时段,深入开展汛期和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油气管线安全整治和管控,突出抓好矿山瓦斯、防治水工作,狠抓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监管。特别要重点围绕油气管线、城市燃气、加油加气站、桥梁隧道、矿山和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过细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查准安全隐患,推进隐患治理。同时气象、安监、国土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做好灾害预警、预报和防范应对工作。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责任,根本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构建责任体系的同时,对发生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责任追究。要认真总结上半工作,围绕年初确定的“六个下降”目标,不断加大力度,强化举措,逐项细化并抓紧抓实下半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