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规章规范辅警管理

22.12.2016  13:33
  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近日由省政府印发各地执行。该《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将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细化分解,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建好、管好、用好这支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
  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招聘、在公安机关及民警指挥和监督下依法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辅警分为协勤人员和文职人员。协勤人员包括治安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暂住人口协管员等;文职人员包括接警员、行政文秘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警务辅助人员5万余名。
  《管理办法》界定了辅警的性质和适用范围,明确了管理体制、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以及辅警岗位职责、行为准则,并就辅警的招聘条件和程序、日常管理、待遇和保障等作出规定。《管理办法》明确,辅警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公民或者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辅警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辅警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服装装备、培训和奖励等经费,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记者刘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