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决定对重大决策事项 实行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

08.02.2017  19:37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2月8日消息(记者:陈晨) 省政府法制办昨天(7号)透露,为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省政府决定建立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针对法律关系复杂或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的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省政府法制机构将把合法性审查的“关口”前移,实施提前介入。

  纳入提前介入范围的重大事项包括:具有探索性、创新性且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改革方案;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直接影响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报请省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或省属事业单位撤销、合并等重大事项;省政府对外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其他涉及敏感领域、关系民生或社会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等。省政府法制机构实施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可采取参加相关调研活动和专题会议、调阅相关背景材料、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相关专家参加论证会、参加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或多方会谈等多种方式。

  对属于上述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范围而没有提请省政府法制机构提前介入、造成不良影响的,省政府办公厅应予通报。同时,省政府要求省政府法制机构加强对市县政府和省政府部门的工作指导,并将各地各部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