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信访条例》执法检查组来我厅检查

11.06.2014  13:54

 

 

      6月6日下午,省信访局副局长赵和平一行,对我厅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安徽省信访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旭军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兵代表我厅作了工作汇报,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座谈会。
      谢兵副厅长在汇报中指出,省民政厅在省信访局关心指导和厅党组正确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信访工作,有效维护上访群众合法权益,受到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自国务院和省信访条例施行以来,我厅认真贯彻,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做好民政信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程序,为做好民政信访工作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三是构建平台,畅通渠道,为做好民政信访工作提供多元的诉求保障。四是依法接访,依法处访,为做好民政信访工作提供正规的秩序保障。五是严格制度,明确职责,为做好民政信访工作提供严肃的纪律保障。
      赵和平副局长充分肯定我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信访条例的积极成果,并指出民政厅信访工作资料齐整完备,工作细致规范,对我厅信访工作总体印象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处室协调联动顺,日程工作基础牢,整体工作效果好。他指出,随着形势的发展,网上信访任务重,希望在原有网络平台的基础上,要加大网上信访系统建设力度,实现互联互通、资源信息共享,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效率。
      赵和平强调,一要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深化学习,加深认识,深入贯彻《信访条例》。二要进一步落实部门信访主体的责任,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三要进一步适应创新社会治理改革的新方针。
      检查组还认真听取了各处室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并查看了我厅历年信访相关资料。

 

上报单位:厅办公室
信息作者: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