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培树宣传优抚安置对象先进典型活动

05.04.2017  19:35

      我省是革命老区、兵源大省和优抚安置大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悠久、群众基础扎实,历来重视在传承传统中创新拥军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和自豪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要求,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扎实做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优抚安置服务管理等工作,积极回应国防急需、官兵期盼、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双拥在基层活动,激发我省广大优抚安置对象的使命感、荣誉感、自豪感,让“最可爱的人”更有获得感,我省决定于今年上半年开展大力培树宣传优抚安置对象先进典型活动,要求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广泛进行调研摸底,认真筛选、挖掘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广泛群众基础、事迹感人突出,能感动人、感召人、激励人,得到广大干部群众和基层普遍认可的优抚安置对象,树为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表扬,迅速、广泛、持续地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优抚安置对象先进典型的热潮。

      此次全省拟培树宣传优抚安置对象先进典型100名。培树宣传对象的范围主要是: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退役残疾军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敬老孝亲的烈(军)属;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及能选择政府安排工作而自愿选择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政府安置工作下岗后,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在企业中成为专业技术能手的退役士兵;回到农村带头创业致富的复退军人。

      为此省厅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培树宣传工作顺利推进;在工作中既要牢牢把握时代性、先进性、群众性、客观性的标准,又要避免过于追求十全十美。务必以科学严谨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选好、选准典型,确保先进典型在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各地将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公开透明、逐级申报、逐级复核,拟确定的候选人要在当地公示或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于4月20日前报送省民政厅优抚处。

上报单位:优抚处
信息作者:周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