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约谈两家违法广告发布企业

20.02.2017  18:39

2016年12月,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关于10起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2016年第169号),其中涉及到我省天长亿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鞭胶囊”和安徽省芬格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芬格欣牌芬格欣口服液”,上述两品种的广告系发布在大众媒体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

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行为,根据局领导要求,省局于2017年2月13日对上述两家企业进行了约谈。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通报了其广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上述两家企业纷纷作出承诺,保证立即整改,同时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