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6月10 日下午, 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莉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对省局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关于重点推进阶段清权确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叶组长强调指出,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注意克服少数干部职工存在的“无用论”、“无关论”、“厌烦论”、“形式论”等思想误区和模糊认识,不能当作额外负担,不能将其看作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更不能误认为是纪检组、监察室的任务,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地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在进一步完善清权确权工作的基础上,精心排查廉政风险,科学评定风险等级,严密制定防控措施,努力完善有关制度,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叶组长强调,要抓住重点环节做工作。在查找风险点的时候,要消除思想顾虑,“对事不对人”、“对岗不对人”,防止避重就轻,力争找准、找全、找实;在评定廉政风险点等级的时候,要本着“实事求是、科学评估、集体研究”的原则,合理划分等级,切忌出现“就低不就高”的现象;在制定防控措施的时候,风险点与防控措施要一一对应,要逐点施措、“一点一措或一点多措”,切忌没有针对性、放至四海而通用;在制度建设上,要在“立、改、废”方面多下功夫,真正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工作方法上,要统筹兼顾、搞好结合,注意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相结合,与审批查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日常监管工作等相结合,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努力使“风险点”变成“安全点”,确保在11月中旬前完成此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