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研讨会

11.05.2015  11:33

5月7日,吴丽华副局长主持召开《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研讨会。省局政策法规处、综合协调处、风险管理与新闻宣传处、稽查处以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业务处室、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食品监督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针对省局起草《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吴丽华副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安排学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并以此指导我省条例的立法工作;二是针对已草拟的条例建议稿,各相关处室(单位)要认真全面深入研究,不局限于部门角度,就条例框架、内容等提出修改意见;三是条例下步的立法工作,政策法规处要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报告,积极与省局各相关处室(单位)协调,并注意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市县食药监管部门、行政相对人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把握好立法节点,稳步推进条例的起草工作。

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就条例起草的背景、目的、框架、内容、特点等进行说明,对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了相关提问。省局其他处室(单位)参会人员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发言,参与讨论,提出立法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