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02.08.2014  00:59
      8月1日下午,省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扩大)会议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波在会上并讲话,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雯传达学习了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包正擎,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克付,副巡视员余建荣,以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局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监审处全体工作人员、省局在肥兼职审计员参加会议。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慕平主持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落实中央和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我省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果。
      于波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坚守责任担当,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
      二要抓住关键,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党组书记(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首先要管好自己,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增强履行好“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职责范围内、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各级党组(领导班子)要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各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教育引导力度;要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按照省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要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坚持不懈地抓作风、抓查处和抓监督,始终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要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要强化监督,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中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强化监督制约,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一是落实转职能,突出主业主责。二是落实转方式,强化执纪监督。三是落实转作风,打造敢于执纪监督的过硬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
      四要勇于担当,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 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要坚持长期抓、经常抓、抓长效,勇于担当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坚持底线思维,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会上,省局党组纪检组就今年以来全省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做了书面汇报,省防雷中心主要负责人代表省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宣读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承诺书》。(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