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省实验室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06.08.2019  08:15

   合肥晚报讯 科技创新,需要打造一批高水准的“摇篮”。8月5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一室一中心”建设给予支持。其中,新建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可获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

   建设世界一流大科技装置集群

  2018年初,安徽省组建了首批20家安徽省实验室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简称“一室一中心”),培育创建国家创新基地“预备队”、省级创新基地“先锋队”。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将为创建带来全方位的政策扶持。

  在“一室一中心”建设上,安徽省的目标非常明确,将在争创国家实验室、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力。其中,安徽省将全力支持量子创新研究院建设,推动能源研究院和人工智能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积极争创能源领域和人工智能领域国家实验室。

  目前,包括全超导托卡马克、合肥同步辐射光源、稳态强磁场装置在内,省会合肥已集聚了三大“国之重器”。在《实施意见》中,安徽省想要寻求新的突破。安徽省将支持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建设,支持开展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强光磁综合实验装置预研,争取国家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安徽,建成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新建省实验室奖励500万元

  在支持力度上,安徽省将对“一室一中心”建设给予重金。其中,新建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每家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50%用于成果奖励,50%用于人才培养引进。

  《实施意见》明确,根据“一室一中心”运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安徽省将采取稳定运行支持和绩效奖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支持省实验室稳定运行经费每家300万元、省技术创新中心每家100万元,结合绩效考核或评估情况,再予以每家不同档次的绩效奖补。同时,安徽省优先支持“一室一中心”申报国家科技专项计划,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给予绩效奖补。在土地指标上,也将享受优先安排解决。

  此外,安徽省支持面向海内外引进和培养一批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吸引高精尖缺人才进入“一室一中心”。通过省编制周转池统筹,及时满足“一室一中心”引进和选拔人才的调剂需要。

   定期进行评估不合格可摘牌

  “一室一中心”的成绩是好是坏,定期将接受评估考核。《实施意见》明确,突出奖惩激励导向、动态调整、有序进出,对评估优秀的“一室一中心”加大支持,对未通过的予以整改或摘牌。

  围绕科研创新绩效、人才队伍建设、开放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安徽省相关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实验室每5年进行一次评估,省技术创新中心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注重“一室一中心”对国家、地方、社会的实际贡献和人才培养。

  科技创新,容不得弄虚作假。《实施意见》还明确,安徽省将加强“一室一中心”建设的科研诚信管理,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对产生履职尽责不到位或弄虚作假、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

  (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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