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发布《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01.11.2014  11:12

  安徽广播网11月1日消息(记者:徐军)省地税局、省国税局最新联合发布《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改进和优化税收服务,促进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意见提出的具体税收政策包括: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免征其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比例扣除;养老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养老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免征契税。

  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巡视、减免税专项检查等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同时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