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

22.08.2014  13:38
  8月2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出席5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解正波作的关于《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潘法律作的关于《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马亚杰作的关于《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淮南市优化行政审批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通过了关于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的决议、关于批准《淮南市优化行政审批条例》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案。
      臧世凯在讲话中对会议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认真贯彻落实会议通过的法规和决议,特别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履行好各项职责。他强调,下一步工作中,尤其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完善思路举措,更加有力有效地支持和促进政府破解改革发展中的难题,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把握实践发展新要求,继续推动人大制度和工作创新,更好地激发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热情,进一步释放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潜力和制度红利。要自觉跟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进一步加强人大建设,提高履职本领,更好地肩负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治理特别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使命,为建设法治中国、加速安徽崛起不懈努力。
      副省长方春明、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