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花建慧、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符合法定人数。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修订草案)》《安徽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初审。受省政府委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恒秋、省民政厅厅长叶露中、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刚分别作了说明。
《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淮南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已分别经蚌埠、淮南、宣城、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萍、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全玉、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美、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玉奇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军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他说,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了81件立法议案,并案处理后为40件。截至目前,这40件立法项目中,8件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6件已经提请常委会审议,其余26件拟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
会议审议了《芜马城市组群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皖北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合肥都市圈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送审稿)。受省政府委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侯淅珉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根据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志宏就有关人事任免案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等听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有关知识专题讲座。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