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2次主任会议

08.12.2014  18:26
  12月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指出,省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办理或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办理质量逐年提高。主任会议强调,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提高代表满意度,更好地发挥代表建议对政府工作的推动作用。
      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2月15日至17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审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淮南八公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关于省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省级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