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梁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7月25日下午至29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审查和批准《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审查和批准《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审查和批准《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审查和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审查和批准《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政府投资2015年使用和2016年安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15年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5年省级决算(草案);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5年省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15年度述职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依法允许公民旁听,申请旁听的公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证。
会议听取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省国际友城工作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审议意见和省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原则通过这个方案,要求相关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