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〇九次主任会议

13.10.2016  19:06
      10月13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〇九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的汇报,决定这次常委会会议11月下旬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       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决定将修改完善后的审议意见书交省政府研究处理,要求相关委员会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实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决定将修改完善后的审议意见书交省政府和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研究处理,同时抄送中国银监会,要求相关委员会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决定将修改完善后的审议意见书分别交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处理,要求相关委员会督促省法院、省检察院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全国人大安徽代表团议案建议处理规程》。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