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摘要(726—750)

13.05.2014  18:48
(第726号) 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工作的建议 亳州代表团武雪松等14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1.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协调;2.出台安徽省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办法;3.建立省级棚户区改造债券发行平台发行棚户区改造债券。   (第727号)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 统一城镇与农村标准的建议 六安代表团李小文等10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法院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望逐步加深,但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标准的不同却时刻挑战人们的公平底线,建议完善国家法律法规,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第728号) 关于请求解决淮干蚌浮段行洪区 调整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的建议 蚌埠代表团韩国胜等15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水利厅、发改委 省级层面领导解决淮干蚌浮段引洪区调整工程建设配套资金,按中央80%、省15%、蚌埠市5%的比例安排资金。   (第729号) 关于制定《政府债务管理 暂行办法》的建议 蚌埠代表团韩国胜等11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 为加强我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建议尽快建立我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出台《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730号) 关于尽快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专项资金的建议 宣城代表团陈毓等10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委 省财政尽快安排专项资金,并明确省市县资金配套比例,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   (第731号) 关于加大生态功能区补偿力度的建议 安庆代表团潘德安等13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省环保厅 为落实好国家生态主功能区战略,同时考虑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建议省级财政加大对太湖县的生态补偿力度。   (第732号) 关于支持在我省自主研发产品 纳入政府财政购买目录的建议 安庆代表团丁兰香等12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 1.在我省注册登记的企业新发明的产品,在取得各项应有资质的前提下,应优先列入政府财政购买目录;2.省科技厅按月度及时将新研发产品纳入政府财政购买目录;3.政府加强对新研发产品的跟踪服务,优先购买本地研发产品。   (第733号) 关于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以及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建议 安庆代表团黄永强等11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环保厅、省农委 1.省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畜禽养殖企业资源化综合利用;2.给予重点养殖企业专项资金,兴建水处理设施及有机肥生产线;3.组织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   (第734号) 关于调整滁州卷烟厂税收分配比例的建议 滁州代表团刘茂松等12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 建议:1、从2014年起,按照前三年安徽中烟工业公司5家卷烟厂各自卷烟产量平均数所占比重,重新确定滁州卷烟厂增值税、消费税税收分配比例;2、按基数不变、增量激励,对新增的税收部分重新进行分配。   (第735号) 关于增加村级转移支付的建议 宿州代表团朱守坤等11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 村级干部的工资和村级工作运转主要靠转移支付,而目前转移支付不足,严重影响村级组织建设和工作正常开展。建议:增加村级转移支付,提高离职村干部省级转移支付比例,确保村级干部工资正常支付,工作正常运转。   (第736号) 关于设立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基金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李兵等12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设立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中科大、中科院、合工大等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及其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产业化前期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   (第737号) 关于社会组织财税政策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吴锐等10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提出:1.建议财税部门加大宣传,细化程序,对社会组织申请免税资格认定给予支持;2.建议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范围之内;3.将社会组织会费发票,捐赠发票和代收代支发票交由民政部门或由民政、财政部门共同管理。   (第738号) 关于向国有企业所属公办高职院校 提供基本办学经费保障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史敏等11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教育厅 建议:1.国有企业所属公办高职院校与各类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对企业所属的高职院校比照同类政府部门所属院校的财政资金补充,省财政以相同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拨付给予学校;2.对艰苦行业、高危行业的教师后备人才培养,政府给予专项资金扶持;3.合理布局公办高职院校数量规模,优化行业范围内职教资源并加以整合利用。   (第739号) 关于化解我省省级 三级甲等医院债务的建议 铜陵代表团耿小平等16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针对省级三甲医院因医院建设发展已形成的债务问题,建议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政府责任,逐步分类化解”的总体思路,对我省省级三甲医院债务予以化解。   (第740号) 关于加大对产粮大县 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 六安代表团童建华等10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农委、省国土厅、省发改委 目前,产粮大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服务体系不配套。建议:1.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2.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第741号) 关于农电改造纳入全省民生工程 并加大投入的建议 六安代表团王云胜等10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 1.把粮食生产区纳入农电建造的重点;2.拓宽电网建设资金投入渠道,研究引入商业化投资运营机制;3.把农村电网建造纳入民生工程实施,加大投入。   (第742号) 关于建立高中办学经费保障机制 促进高中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 六安代表团王文永等10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建议:1.请省人大组织在皖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议案,呼吁中央出台政策化解高中债务,将贫困地区高中生均保障经费、校舍建设等专项经费列入中央转移支付;2.提高我省高中学费标准,将高中办学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纳入省级财政转移支付;3.出台贫困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专项扶持政策。   (第743号) 关于加大对霍山县水电供区 农网改造资金投入的建议 六安代表团陈俊等13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霍山县水电供区农网抗击自然灾害能力差,不能适应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建议:加大对霍山县水电供区农网建设与改造的扶持,在项目和资金上倾斜,优化电网结构,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优质放心的电。   (第744号) 关于全省统一失业农民养老金生活费 补助标准的建议 六安代表团胡林枝等11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建议:省政府出台统一的全省失业农民养老金生活费补助标准,防止失业农民返贫。   (第745号) 关于出台财税政策 提升融资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的建议 六安代表团李良松等11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金融办、省财政厅 提出,融资担保机构由于受经济形势下行影响,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建议:出台相关财税政策,允许担保机构按照年末担保余额的1%逐年累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等方式,提升其融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746号) 关于加大对贫困县转移支付力度 减少贫困项目配套资金的建议 六安代表团童建华等11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提出,贫困县财力薄弱,无力承担项目所要求的配套资金,导致很多项目无法实施,影响地方发展。建议:加大对贫困县转移支付力度,减少项目配套资金,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第747号) 关于加大省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 改革投入的建议 六安代表团唐兴杰等10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 1.加大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的投入;2.省财政直接化解县级公立医院的历史债务,或者建立财政投入和医院收支结余相结合的化债基金,逐条清欠历史债务。   (第748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建议 合肥代表团肖建玲等13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 1.省编办尽快建立政府职能转变委托项目库,制定并公开政府各部门可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具体项目和时间表,加快建设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机制;2.省财政厅尽快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购买的服务主体、种类、性质和内容。   (第749号) 关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 学校食堂工勤人员薪酬的建议 安庆代表团甘启斌等10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建议省政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的经费支持力度,解决学校食堂工勤人员薪酬经费来源问题。   (第750号) 关于对“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 “校安工程”经费缺口增加补助资金的建议 安庆代表团易斌等10名代表 办理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 省政府对“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份,根据“校安工程”项目实施资金缺口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补助资金扶持。 信息来源:联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