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多项举措加快民族教育发展

20.01.2016  11:05

 

为贯彻落实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工作实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通知,明确将采取多项举措,加快民族教育发展,确保我省民族教育到2020年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是充分认识民族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对于保障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校全部实现标准化。

 

三是强化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办好各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改善办学条件。坚持“严、爱、细”原则,对各民族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对于我省承办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学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核定办班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增加25%,专门用于提高民族班教学和管理人员待遇。

 

四是扎实推进对口援藏援疆工作。结合受援地实际,以双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进一步加大支援力度,继续组织实施专家组进藏赴疆,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

 

五是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民族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在线课堂常态化教学,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中小学学生享有优质教师资源。

 

六是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作为地方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多项惠民政策。

 

七是加强民族教育发展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完善内地民族班办班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发展民族教育,多渠道增加民族教育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