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支持"个转企""小升规"意见 壮大市场主体

05.12.2014  11:23

  安徽广播网12月5日消息(记者:闫少卫) 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意见从清理放宽前置许可、财政扶持、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清除“个转企”的机制体制障碍,增强“小升规”可持续发展预期,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创业兴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意见,对于“个转企”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2016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底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另外,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之间划转土地、房屋,投资主体相同的,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免征契税。

  对于“小升规”企业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升规”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按权限报批后,可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扶持。与此同时,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将重点向“小升规”企业倾斜,支持他们加强创新能力建设,走“专精特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