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作交流发言

10.12.2018  16:03


12月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广祥、李明出席会议,副省长王翠凤就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通报立法规划有关情况。

根据会议安排,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姜明指出,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省政府各部门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改革的作用,努力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全面完成了年度立法工作任务。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开展行政立法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2018年度立法计划,组织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议,明确立法项目进度安排,严格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全年,围绕立法促发展、立法转职能、立法保民生,共承办并提请省政府制定修改废止规章12件,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对2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审议。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提高立法质量。深入开展调研,坚持走基层、接地气,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尊重群众首创,尊重基层实践,尽可能把情况掌握清楚,把问题调查清楚,把制度利害关系分析清楚。广泛征求意见,采取书面、网络、座谈会、调研会、专题会、听证会等方式,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基层执法人员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利益群体的意见。注重咨询论证,根据不同的立法项目,有针对性地邀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开展立法咨询论证,认真研究吸纳咨询论证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立法规范研究,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立法技术规范》。三是坚持立改废并举,认真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和国家及我省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重点抓好有关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证明事项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

姜明就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落实好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工作谈了具体打算。一是要高度重视行政立法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要求,自觉把加强行政立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要加强重点领域行政立法。统筹协调推进,加快立法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立法工作效率,确保圆满完成立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将结合政府依法行政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编制省政府规章年度制定计划,科学、合理地选择立法项目,积极开展与地方性法规相配套的实施性立法。三是要切实提高行政立法质量。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特别是对改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要通过立法切实加以解决。注重开门立法,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建立健全公众立法建议及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四是要加强立法工作协调。积极主动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联系配合,争取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及时解决立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强化对立法项目起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对重要立法项目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立法项目,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提供帮助。

(行政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