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向法治安徽阔步前行

24.03.2016  12:39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7月26日讯(记者:陈晨) 今年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决定等职权,切实有效履行法定职责,有力推动了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进程。请听省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工作综述:向法治安徽阔步前行。

  7月17号,《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是今年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非煤矿山管理等法规后,我省在生态文明领域立法上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斌:“为了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有必要通过立法来规范调整控制。三中全会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我们这个立法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紧扣时代脉搏,加快立法、密集修法,先后出台了《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邮政条例》、《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法治之关键,在于政府依法行政。着眼于以法治规范约束“一府两院”权力运行,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把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干部任后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迭加效应,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7月16号上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戴克柱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口头报告了2014年工作情况。“下面我将自己2014年履行职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在这次会议上,参加口头述职的还有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省人社厅厅长刘莉、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省水利厅厅长纪冰。另外,还有90位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作了书面述职。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相关工作人员向常委会作述职报告,在我省尚属首次,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改进干部任后监督的新探索。省审计厅厅长戴克柱:“人大的监督主要是依法监督,它的监督工作本身就是对我们工作执法情况的检查,能进一步提升我们的法治素养,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在培养全民宪法法律观念和法治信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维护法治权威中负有重要使命。

  7月17号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实施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之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票人穆可发宣布计票结果:“此次满意度测评应到组成人员64人,实到60人,发出选票60张,收回60张,测评有效。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这次满意度测评,是在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采取专题调研、组织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这项工作监督的新探索。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潘法律。“安徽这次满意度测评,也是让国家机关树立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意识的一个过程,主要是督促国家机关履行自己的普法责任。

  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还多措并举健全立法体制机制,依法决定宿州等6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港口和水运建设、民族工作等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关于加强禁毒工作、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等多项决定,有力推动了我省在法治安徽建设上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