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就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专题询问
30.05.2014 17:4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专题询问会以“一问一答”形式进行,18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进行询问,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气象局、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等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当面接受询问,并现场应答。
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针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进展情况和保障措施,钢铁、水泥、煤电、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预警能力建设,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的大气污染问题,新修订的环保法通过后如何强化政府责任,全省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和部门协调联动以及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等方面内容接受了询问。省环保厅副厅长贺泽群参加了专题询问会。
缪学刚厅长在回答“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进展情况如何,怎样确保目标完成”的询问时指出,国家下达我省目标任务为:到2017年,全省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省政府决定自我加压、拉高标杆,确定到2017年,全省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1.9%以上,9个以上的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基于这样的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结合职责,制定年度计划、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同时,各级政府也积极制定实施细则,分解落实责任,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确保目标实现,我们着重采取五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着力推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二是严格考核问责,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四是做好信息公开,五是加强宣传教育。
缪学刚厅长针对“怎样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的提问时说,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坏境,保障人体健康,各地相继出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按照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新车登记(免检车辆除外)和在用机动车年检时必须进行排气污染监测,并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加强监管力度:一是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二是积极推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三是加强新注册和转入车辆环境管理,四是加速淘汰“黄标车”,五是加快推行“黄标车”区域限行。
缪学刚厅长在回应“加快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重度污染天气预警机制有哪些举措”时指出,公众对大气的关注,其中一个重要的渠道就是监测数据,现在环保部门跟气象部门几乎天天会商,我们监测的结果怎么样,趋势怎么样,该不该启动应急预案,已经是常态化了。气象部门公布的是按照能见度监测的结果,霾、雾,或者雾霾,环保部门监测的数字是污染指数,客观上说,霾、雾霾等指数对于老百姓来说比较熟悉,污染指数则相对比较专业。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30.05.2014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