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闭幕

18.07.2014  13:08

    7月17日下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出席5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通过了关于批准安徽省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14年安徽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案等。

  臧世凯在讲话中对会议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贯彻落实会议通过的法规和决议等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主线,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些方面呈现新亮点、实现新突破,在深化改革上取得了一批制度性成果,在改革实践中实现了人大工作创新性发展。突出体现在立法的自主性、创新性明显增强,引领推动作用进一步发挥;监督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凸显;常委会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臧世凯强调,新形势下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要求更高。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扣主题主线,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尤其要确保完成好省委交给的改革任务,同时继续做好人大经常性工作,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要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不断推进人大制度和工作创新;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以优良作风推动人大工作发展。

  副省长梁卫国、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责编:李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