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建言合肥铁路法院

12.06.2014  17:03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以全省法院开展“双千、三百”活动为契机,6月10日举行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法院开放日、庭审亲历及庭审视频直播等一些列司法公开活动.中共十八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上海铁路局合肥站党委书记李昌勤受邀参加了多项活动并接受本网采访,对该院自改制搬迁以来推进司法公开、服务铁路企业及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真知灼见。

  安徽法院网:通过参加今天合铁法院组织的一系列活动,您对该院的印象如何?

  李昌勤:通过这次参观和旁听庭审,我领略到了合铁法院作为铁路专门法院的特色,感受到了改制后合铁法院干警的新风貌。上个世纪70年代起,铁路运输法院的人财物隶属铁路局,在外界一直有“企业司法”的尴尬看法,“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从这次走访看来,改制后的合铁法院完成了铁路运输法院的“去企业化”,彰显了铁路运输法院的“中立”和“独立”地位,大大提升了铁路运输法院的“形式”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

  安徽法院网:今年4月份,合铁法院出台并实施了《关于推进司法职能延伸深化服务铁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您觉得该意见推出的司法服务铁路事业发展的措施效果如何?

  李昌勤:《实施意见》的出台,更加明确地确立了改制后的铁路运输法院服务铁路建设、铁路运输大局、服务铁路事业发展的职能定位,制定了司法服务延伸和“能动”机制,以巡防机制和“送法上门”的常态化,提升了司法建议的质量,能更及时地研判铁路运输企业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更准确地把握各铁路基层站段的司法需求,对基层运输站段提供更及时、更有针对性的预防建议和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安徽法院网:合铁法院不同于一般基层法院,没有与之对应的同级人大、政协机构,您认为为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该院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李昌勤:铁路运输法院担负着为大动脉的畅通提供司法保障的重任,更应该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我认为,合铁法院要全面落实最高法院立案、庭审、执行、审务、文书、听证“六公开”规定;要落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敞开法院大门,做到“阳光司法”,正确对待监督,善于主动接受监督,要创造条件接受监督;要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及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固化主动接受监督,形成机制和制度,积极配合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拓展监督渠道,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的相关做法,进一步树立铁路运输法院公正公开的司法形象。

  安徽法院网:您对合铁法院的工作还有哪些期待和意见建议?

  李昌勤:当前安徽地区的铁路建设和铁路运输面临巨大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合福高铁、合肥南环线和高铁站进入攻坚阶段,黄杭铁路、合安九铁路已经设计获批,即将开工建设。合肥的全国铁路枢纽地位日益凸显,目前合肥铁路客运列车呈现高等级、高密度的特点。铁路的这些发展变化,必然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适用问题和司法新课题。我认为,合铁法院应该在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如何在机遇和挑战中为维护运输安全秩序提供更坚强的司法保障这一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