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项整治“家庭式商铺”消防安全

28.07.2016  05:01
      为认真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及省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多发势头,近日,我省采取“三个强化”工作举措,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政府主导强化顶层设计
  省政府印发《全省“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步骤,要求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采取搬迁与整改并进等方式,做到“三清查、三落实”(清查违规住人,清查违规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清查堆放杂物堵塞通道;落实逐户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落实逐户普及消防常识,落实逐户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省公安厅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推进,要求各级消防部队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行之有效的硬性措施,扎实做好当前各项消防工作,全力以赴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全省16个地市全部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组织,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要求。
  部门联动强化整治效力
  各级公安、消防、住建、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定期会商工作进度,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解决“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将问题突出的场所纳入旧城改造、棚户区拆迁等项目。滁州市治安、安监、派出所、社区等单位组成检查组,深入家庭式商铺(作坊)开展消防安全突击检查。阜阳市公安、住建、安监、工商等部门组成5个督导组,对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和“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三清查三落实”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亳州市政府专门对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负责人、家庭式商铺(作坊)相关行业部门分管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和消防专兼职民警进行全员培训,教授如何开展家庭式商铺(作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宣传。
  六项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逐户排查登记。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对“家庭式商铺(作坊)”划片摸排登记,逐户签订《“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承诺书》,督促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增设简易设施。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定期进行检查和功能测试,及时更换损坏产品,力争9月底前,所有家庭式商铺(作坊)都安装到位;根据场所火灾危险性,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保持通道畅通。督促业主调整功能布局,落实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增设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配备防烟面具、逃生绳索等逃生器具。消除火灾隐患。采取综合手段,集中整治“家庭式商铺(作坊)”问题突出区域,对检查发现的违规住人、擅自设置夹层住人,违规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违法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等行为,督促立即整改。强化消防宣传。通过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册等方式,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督促业主做到“三会、一提高”(会查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提高家庭成员消防安全意识)。建立长效机制。今后新增的“家庭式商铺(作坊)”,全部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对“家庭式商铺(作坊)”问题突出的连片区域,实施挂牌督办。(熊裕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