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对驻皖直销企业开展2016年度分类评定

23.03.2017  20:16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直销行业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省工商局对在皖直销企业及直销企业驻皖分支机构全面展开2016年度分类评定。评定工作先由各直销企业按照要求自查,在各市工商部门初评意见的基础上,省工商局综合日常监管有关信息,依照相关标准,确定分类评定结果。22家驻皖直销企业中,被评为A类的20家,被评为B类的2家。

  通过此次评定情况来看,直销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意识增强,我省直销行业总体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但直销企业夸大产品宣传、信息报备不及时等问题仍然存在。

  针对投诉举报比较集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局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企业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全面整改;要加大法制知识和守法意识的教育培训和内部员工的管理力度,规范自律;严把经销商入门、管理、惩处三个环节,对出现问题的经销商,企业要惩处到位。

  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局将直销企业2016年度评定结果记入直销企业分类监管档案,并作为2017年度分类监管的依据实施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