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机关党委与十里店社区党委结对

30.10.2017  18:42



时侠联慰问困难群众家庭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实现党建的有效联动,推动资源共享共赢,强化驻区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意识,凝聚服务群众合力,10月27日下午,厅直属机关党委与十里店社区党委举行结对共建签字仪式。厅党委书记、厅长时侠联,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冰霓以及井岗镇、十里店社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仪式,厅机关各支部书记及支部党员代表参加仪式。

活动中,厅党委书记、厅长时侠联向社区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生重大变故的困难家庭和贫困大学生等10户困难群众家庭代表发放了慰问金,并勉励他们增强生活信心,战胜眼前困难,创造幸福的生活。

受时厅长委托,副厅长黄冰霓就做好结对共建工作,对厅机关党员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 优势互补,共同提高。通过结对共建,结成利益共同体,推动双方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享党建工作信息;在活动阵地、教育培训设施、学习资料等方面,统筹配置资源,实现共驻共建共享;积极探索创新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关切、共同需求、共同提高的党建载体,推动共建工作,实现双向受益。 二是 明确责任,担当作为。明确进社区的工作目标、时间安排、任务要求等,切实履行好“五带头”职责,作表率;立足自身特长,选择好服务意愿,真正把自己当成社区的一份子,带着满腔热情,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多与社区党员群众交“朋友”、结“亲戚”, 拜基层同志为师,取长补短,把社区作为培养锻炼平台。 三是 因地制宜,促进发展。在服务中充分倾听社区意见建议,以群众对于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关切,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人才优势,努力为社区法治建设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注重发挥机关党建工作资源较为丰富的优势,为结对社区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等提供帮助,加强结对单位党员之间的互动交流和沟通联系,建立完善结对社区贫困党员、低收入群众的联系制度;坚持同心协力,协同推进,实施“四位一体”共建工作模式,推动组织领导、部门联动、制度建设、宣传引导“四到位”,努力使结对共建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中,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和十里店社区党委负责人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书》,十里店社区向厅机关党员代表发放了“党员进社区服务证”。

(厅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