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02.12.2016  01:01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泾县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商业预付卡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商业预付卡市场的宣传服务和经营秩序。截止目前,该局共检查商业预付卡经营业主37户,调解预付卡消费纠纷1起,检查格式合同126份,宣传咨询39人次,行政指导3人次,约谈企业3家,  下达限期修改通知书3份,规范不平等条款3条,合同格式条款备案2件,查处预付卡格式条款合同违法案2件,罚款1.3万元,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宣传引导抓规范。该局通过日常巡查、送法上门、发放宣传资料、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大力宣传商业预付卡相关合同法律法规及格式条款专项款整治工作,扩大整治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引导经营者学法懂法、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同时,结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加大对大中型商业零售企业和重点流通企业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各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规范。
  突出重点抓监管。此次专项整治以与消费者关系密切、容易产生消费纠纷的宾馆、酒店、餐饮、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为重点。通过企业送报、日常巡查、社会征集等方式,收集预付式消费领域制定的格式条款,全面掌握企业合同制订、使用情况;重点查看预付卡格式条款中是否含有最终解释权、显失公平的附加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说明、销售诱导、骗取预付款等欺诈消费者行为。坚持“分类治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相关企业完善预付卡登记台账,完善预付卡发行、服务、保障等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均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通过采取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信用监管记录等手段,督促经营者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规范经营主体商业预付卡管理和服务行为。
  畅通渠道抓维权。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平台的作用,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利用公开征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广泛搜集预付卡消费领域的不平等格式条款,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利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动社会力量进行舆论监督,共同抵制“霸王条款”,建立“行业自治、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商业预付卡市场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