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市场监管局“六举措”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23.06.2014  19:27

      本报讯  6月份以来,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六条措施”,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项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山寨”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食品,以及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小摊贩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一是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规范行动。重点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黑窝点”,此次检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489人次,执法车辆126车次,检查各类经营户3348户,取缔无照经营户1户。

  二是集中开展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行动。要求经营户务必按照规定规范留存进货渠道、做好经营台账。

  三是集中开展打击农村食品市场侵权仿冒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与知名食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销售侵权、仿冒食品,以及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四是集中开展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劣质食品违法整治行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800余份,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或举报9件。

      目前,这项活动仍在深入进行之中。

(责编: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