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注射剂药品GMP跟踪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13.11.2014  12:29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省局组织了18个检查组,对全省注射剂生产企业药品开展了GMP跟踪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按照省局审批查制度改革和《2014年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在各市局和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大力支持下,省局抽调GMP骨干检查员,组织18个检查组,历时7个月,对全省在产的28家大、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GMP全覆盖跟踪飞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令1家企业停产整改并暂扣其《药品GMP证书》,对其他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要求其立即整改,各市局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确保缺陷项目整改到位。

二、检查的方式方法

  检查以飞行检查方式进行,事前不通知,检查组直接到企业生产现场。检查组按照省局事先制定的检查方案,实行“”“”结合模式,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为主线,重点检查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产品放行管理、变更、偏差、风险控制及产品年度质量回顾等环节,深入注射剂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库、包材库、空调净化及制水系统、质量控制检验室和动物房等岗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与企业进行充分交流,帮助指导企业提升实施GMP水平。

  三、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情况

缺陷项目

类别

缺陷项目及分布情况

严重缺陷 

3项

物料系统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

1、生产用浓硫酸、浓盐酸等强腐蚀化学品未按规定存放、使用、管理。

2、生产用输液容器组合盖、聚丙烯粒子及不合格输液产品存放在灭菌间相邻的闲置车间内,未归类管理和处理。

3、在原预留的生产包材组合盖车间内,发现隐藏大量生产用原辅料、滤芯、碳棒、洁净服、生产用工器具、消毒液、检验用鲎试剂等,未及时分类处理。

主要缺陷 

11项

1、生产中发现的偏差未按偏差管理程序处理。

2、输液灌装间A级层流罩下地面起皮开裂,缝隙内有积水,地漏设置离A级层流罩较近。

3、过滤药液的终端过滤器为多品种共用,企业未对共用过滤器滤芯进行清洁验证。

4、输液水浴式灭菌柜验证中未对实际生产批量的装载方式进行验证。

5、胶塞清洗灭菌机、培养基模拟分装未规定在验证周期内进行验证。

6、未按照文件规定,每年对所有A类物料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

7、质量控制部门部分检验人员检验能力、个别检验仪器与生产规模不相适应:高效液相含量测定未按药典要求进行系统性试验;含量测定未做平行样;PH计定位校准未按药典三部附录要求操作;‚个别检测仪器(如气相色谱仪)已不能满足检测要求;ƒ无菌检测室A级层流面积、微粒检测仪配套的洁净工作台较小,实际操作时检品易暴露在层流外;④缺少麦芽糖含量测定用的电位滴定仪,实际检测采用PH计替代,且未进行验证。

8、化验室无菌检验人员等技术力量不能有效满足企业生产规模的需要,化验室无菌检验阳性对照培养基销毁记录不详细。

9、马来酸氯苯那敏注射液注册工艺中无加入10%顺丁烯二酸调节PH值,而企业生产工艺规程(KQSTPSJ5035-00)加入了该内容,维生素C、维生素B6、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注册工艺中通二氧化碳饱和注射用水,企业生产工艺规程中改为通氮气。对此改动企业未上报。

10、注射用水、纯化水未对储罐设置取样口,并进行监测;注射用水总送、总回取样检测未按制度每周全检;原水电导、一级RO电导率未监控。

11、注射液品种与安瓿瓶的相溶性试验未按要求进行备案。

一般缺陷

252项

1、机构与人员      5项

2、厂房与设施      12项

3、设 备        21项

4、物料与产品      32项

5、确认与验证      3项

6、文件管理       15项

7、生产管理       55项

8、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93项

9、委托加工       2项

10、产品发运与召回   5项

11、自 检       5项

11、附录1 无菌制剂  3项

12、附录5 中药制剂  1项

一般缺陷252项详细内容见附件

  四、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一)物料系统管理比较混乱,易造成混淆和交叉污染。

  物料未按规定存放、使用、管理;不合格品未归类管理和及时处理;在预留的生产车间内,隐藏生产用的原辅料等未及时分类处理;对供应商审计浮于表面,未根据物料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分级审计,主要物料供应商不能做到现场审计;物料标识内容不全,易造成混淆。

  (二)验证系统未及时完成,给持续稳定生产造成隐患。

  企业技术改造后,硬件生产条件有了很大进步,设备、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许多方面需要验证或确认,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应当根据验证的结果进行确认。企业在没有完成验证工作,对工艺参数及相关技术要求不确定的情况下急于投入生产,给持续稳定生产造成隐患,使产品质量、无菌保证水平等受到影响。如胶塞清洗灭菌机、培养基模拟分装未按规定在验证周期内进行验证,中间产品的贮存期限无验证数据支持等。

(三)质量管理系统不能满足生产规模需求。

  企业硬件生产条件虽然得到了改善,但质量控制所需要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没有相应提高,投入没有同比增长,只满足了最基本需要,不能完全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性质和规模相适应。表现在:部分检验人员检验、技术力量没有提升,不熟悉本岗位操作要求;高效液相含量测定未按药典要求进行系统性试验,含量测定未做平行样;个别检测仪器(如气相色谱仪)已不能满足检测要求;缺少麦芽糖含量测定用的电位滴定仪,实际检测采用PH计替代,且未进行验证;无菌操作人员无菌意识淡薄;企业QA人员偏少,出现偏差未深入分析偏差产生的根本原因;相关的变更不符合生产许可和药品注册的要求,如新增原料药供应商,未完成稳定性考察和注册备案的要求,就投产;自检流于形式,对自检发现的问题未采取切实可行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四)生产管理比较薄弱,未严格按照注册工艺进行生产。

  个别企业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变更处方工艺后未进行注册补充申请;工艺规程内容不全,如缺少批量处方、所用设备的说明、工艺参数的说明、产量限度等;批生产记录内容不完整,如缺少生产工序开始、结束的时间,相关生产操作、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以及异常情况的详细说明。

(五)厂房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

  有些企业为满足市场供应,满负荷生产,不注意厂房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未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并实施,导致运行时间不长的地面、墙壁、互锁、灯具、压差表、消毒器、温度探头等损坏;纯化水系统或注射用水系统运行异常,不能保证稳定提供质量合格的工艺用水。

(六)注射液品种与内包材的相容性试验不够全面、深入。

企业考虑成本等因素,一般都选择一至二家内包材供应商,个别企业选择五至七家内包材供应商。由于内包材多变,使注射液品种与内包材的相容性试验变得非常复杂,企业很难全面、深入完成相容性试验。市场抽样检验“可见异物”不合格频次多可能与没有相容性试验数据支撑有关联。

  五、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和建议:

(一)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

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应严格依法执行药品GMP规范,坚持诚实守信,健全质量管理系统,对产品质量负责。在实施药品GMP过程中,努力提升水平,不搞两张皮。

要加强岗位SOP操作培训。生产管理中发现的缺陷项许多是由于员工不熟悉产品生产工艺、岗位SOP或不规范操作造成的,人、机、料、法、环之间出现不协调。只有通过岗前培训,熟练掌握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并自觉认真规范操作,才能克服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目前,不少企业是以销定产,采取间歇性生产,销售好的时候,全员在岗,销售淡的时候,生产一线员工就放假,在停产恢复生产前,除做好空调净化系统、制水系统、设备等状况验证或确认符合要求外,一定要做好岗前培训工作,使员工从松散的状态迅速转变到规范的状态。   

  (二)做好验证工作,确保验证质量。

企业技术改造后,配液系统、洗灌装系统、冻干系统、灭菌系统、包装系统更新了先进设备,生产规模有很大提升。新版GMP认证时,由于赶进度,在技术改造后的生产线上进行工艺验证的品种比较少,一般只完成了1-2个品种的工艺验证。通过新版GMP认证后,新投入生产的品种要完成工艺验证,确定工艺参数及相关技术要求后才能正式生产。有的企业品种比较多,生产批量随着市场需求而改变,需要验证的工作量较大。只有通过验证重新确定配液系统、洗灌装系统、冻干系统、灭菌系统等技术参数才能保证持续稳定的生产。为保证持续稳定的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验证工作需要在一定周期内进行再确认,为确保验证工作质量,企业应制定周密的验证计划,由QA、QC、生产、设备等多部门组成团队,共同努力才能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物料系统管理。

  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是药品生产的基础,必须严格把关,使其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切实做到不合格原辅料不进厂,不合格中间体不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出厂。基于质量风险管理,做好产品质量回顾分析和持续稳定性考察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格管控不合格品,及时销毁并记录。

  (四)不断提高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的素质。

  随着药品质量标准的提高和检验仪器的技术进步,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QA、QC人员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质量意识,加强质量风险管理,正确掌握产品检验、实验、验证的基本知识,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规范操作,做好各项检验、实验、验证记录,对生产全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提高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偏差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认真做好2015年新版《中国药典》的实施准备工作,关注企业生产品种质量标准的变化、自查自身的检验能力,更新检验仪器设备。要关注注射剂产品与所用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的相容性研究,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BB00142002)等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

(五)加强质量风险管理,做好变更控制、偏差处理等工作。

  企业应深刻领会新版GMP精髓,基于质量管理风险,对药品整个生命周期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保证药品质量。对改变处方和生产工艺、改变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和来源、改变生产厂房、设施和设备等应按照变更控制程序做好变更,同时要符合药品注册的要求;对药品生产、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OOS等,应深入调查,查明根本原因按照处理程序做好偏差处理和超标结果调查,及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坚决制止发生过的缺陷项目在企业重复出现,主动防范药品生产质量引发的药害事件。

(六)加强厂房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企业应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当设施、设备出现缺陷或故障时要及时维修,做好验证或确认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起到保证药品质量的作用。

(七)提升药品生产监管人员的检查能力。

各级药品生产监管人员要加强学习,注重在“”字上下功夫,熟练掌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现场检查时要沉下心来、放下手中的工作专心检查,进入生产现场前先熟悉企业生产品种的工艺、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要有联想思维,对看到的问题要善于联想,善于提问,让企业人员讲,认真听,及时记录,找出疑问后进一步追查,让质量风险隐患无处藏身。

监管部门要加强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执行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应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监管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绝不姑息迁就。

附件:一般缺陷项目内容 点击下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