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环保局强化监测措施保障汛期饮用水安全

27.07.2017  01:22

一是加强领导,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增强应急监测意识,落实汛期环境应急监测工作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做好应急监测队伍、应急监测设备、应急监测车辆、应急监测通讯等各项准备,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监测培训,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措施,强化汛期水质监测。建立上下游联合监测制度和上下游之间跨界预警信息交流机制,对辖区内的濉河、沱河、浍河等主要河流的8个国控省控断面、23个市控断面的地面水水质进行例行监测,及时通报监测信息,发现交界断面水质异常、或已经发生污染事件在第一时间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和漏报行为。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加强对管辖内的河流、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监测,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和数据正常传输,充分发挥水质预警作用。

三是排查风险,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测。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特别是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对排放量大、排放情况不稳定、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重点污染源要增加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频次,一旦发现超标排污或水质异常,要立即进行及时判断,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