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启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21.12.2016  23:04

      近日,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体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卫计委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铜陵市义安区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我区关爱留守儿童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目标是到2017年底将义安区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专项行动以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主责、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教育、民政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区民政局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教体、卫计、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行动和巩固深化三个阶段,《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义安区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并形成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

上报单位: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崔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