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

24.03.2015  11:32
            为贯彻落实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两起爆炸事故的通报》要求,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近日,市安监局对郎溪县、泾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部分零售经营点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组认真检查了郎溪县、泾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的安全设施、库存产品堆垛、监控设备维护、产品流向登记、消防设施等安全管理情况,详细查看了企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等各类台账。对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居民居住场所与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郎溪、泾县安监局和企业分别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郎溪、泾县安监局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布点规划,严格安全条件,把好许可审核关。二是要求企业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反馈。三是要求企业把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按照闭合管理的要求整改到位,消除存在的隐患,确保安全。四是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扎实做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五是要求企业认真细致做好延期换证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换证。
责任编辑: 顾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