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盐务局原副局长受贿30万获刑六年

04.06.2014  10:15
导读:省盐务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玉良在分管食盐包装袋、包装箱生产等业务期间,非法收受合肥玉安工贸有限公司卢某关来的30万元,行为构成受贿罪,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安徽网讯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盐虽然不起眼,但却有人就是利用这毫不起眼的食盐包装袋,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最终锒铛入狱。

省盐务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玉良在分管食盐包装袋、包装箱生产等业务期间,非法收受合肥玉安工贸有限公司卢某关来的30万元。今天上午,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李玉良行为构成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