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皖江示范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启示

30.09.2014  17:58

 

      8月中旬,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组一行8人来皖赴合肥、马鞍山、滁州等市实地调研评估皖江示范区规划实施情况,在实地调研基础上,专家组召开评估工作座谈会,听取了省直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进行了深入沟通。专家组充分肯定了示范区4年来建设成效和成功经验,指出了当前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我省继续深入推动示范区规划实施,为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探索新经验、新模式,为加快安徽及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规划评估为契机,推动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执行力是事业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转职能、转作风”要求,以本次规划评估为契机,推动皖江示范区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相结合,与皖江城市转型发展相结合,全面提升示范区建设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优化示范区空间开发格局。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与长江流域的南京都市圈、武汉经济圈相比,皖江地区的中心城市规模相对较小,为了在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的区域竞争中占据主动,必须以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培育壮大城市群为重点,优化“一轴双核两翼”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城市协调发展。要加快合肥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建设步伐,做大做强合肥经济圈,推动芜马协同发展,形成与长三角全面对接的空间开发格局,努力将皖江城市带打造成为长江经济带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二)积极争取国家部委、苏浙沪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示范区设立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等部委、单位与我省签订支持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备忘录,要进一步加大合作协议落实力度,明确操作细则,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目前,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已经建立,上海、江苏、浙江与我省签订了共同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开展了交通、能源、产业转移等11个专题合作。要继续深化长三角分工协作,推动长三角规划与皖江示范区规划联动实施,形成长三角地区优势互补、分工合理、共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三)持续形成推进示范区规划组织实施的强大合力。老子曰:“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明年是示范区实现“五年大发展”的关键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着眼示范区建设大局,始终保持冲劲不减、耐力持久,不断提高示范区规划的战略管理水平和向纵深推进发展的能力,要承担好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住规划评估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示范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建设,在产业承接、载体建设、区域联动、绿色发展、改革创新等方面推动规划实施再上新水平,争取示范区转型发展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二、规划评估新模式带来的几点启示

      (一)以规划评估为模式,推动职能转变作风转变。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咨公司开展示范区规划评估,体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带头转变职能,从注重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到注重规划实施、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的职能。

      (二)以规划评估为抓手,推动规划实施提质提效。做好规划督查评估,是推动规划有效实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评估,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成功经验、主要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下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可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以规划评估为动力,推动规划执行管理创新。此次示范区规划评估,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咨公司具体承办,充分发挥了第三方机构独立性、专业性优势,更加公平、客观地对规划实施开展监督和评价,是规划评估工作的一次管理创新,值得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