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91%的看守所实现医疗卫生专业化

10.04.2015  10:51

借力发展 逐所“挂单销账” 启动约谈机制

 

  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安徽省监所医疗保障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截至2014年10月底,全省91%的看守所完成医疗专业化任务;所有的看守所都设立了卫生所并按要求办理了规范的医疗机构许可证,设置了独立的诊断室、处置室、治疗室和药房;全省看守所共有227名派驻医生、121名派驻护士;所有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体检费用纳入当地财政保障。


  2011年,卫生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后,安徽省公安厅、卫生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安徽省公安厅、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看守所医疗用房和协作医院监管病房设置规范及相关制度职责的通知》。两个文件在看守所医疗用房设置、医护人员派驻、医疗设备购置、医疗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规定医疗专业化构成“三要素”:公安监所提供医疗场所和必要的医疗设备;协作医院提供医护人员并保证24小时在所;财政部门提供资金保障。明确医疗专业化“五项要求”:独立设置“三室一房”(诊断室、处置室、治疗室、药房),按标准配备医疗设备;按标准派驻医护人员,并保证24小时在所;协作医院是市、县监所的同级医院,并核发规范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在协作医院设置监管专用病房,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把医疗相关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在明确工作任务后,安徽省公安厅及厅监管总队将推进监所医疗专业化工作作为监管工作重点项目,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


  ——注重借力发展,争取多方支持。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与卫生、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商联动机制,解决了一大批长期困扰监所医疗保障的机制性、保障性问题,部门协作、多管齐下、共同参与公安监所医疗卫生工作的局面基本形成。看守所安全管理综治机制建立后,他们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把医疗专业化纳入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推进医疗专业化的力度。


  ——坚持问题导向,逐所“挂单销账”。通过每月汇总的医疗专业化进展情况表,及时发现各地看守所存在的问题,在通报的同时以表格样式逐所“挂单”,使看守所明确工作短板所在和攻坚目标。省公安厅和各市公安局监管部门人员下监所检查工作时,都带上未完成的医疗卫生项目清单,逐所督促检查,逐项与当地领导沟通。


  ——借助医保机制,解决经费难题。为切实解决长期制约看守所医疗保障的经费保障问题,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对全省监所被监管人员3年来医疗资金缺口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力争通过医保途径解决经费难题。2013年12月,安徽省公安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入公安监管场所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被监管人员享受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享受医保的适用对象、办理医保、就医结算和就医管理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针对重点单位,启动约谈机制。约谈制度是安徽省公安监管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今年以来,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对医疗专业化工作进展较慢的庐江县、金寨县、旌德县看守所启动约谈机制,约谈后,这3个县的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很快协调有关单位补足了缺项,完成了医疗专业化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