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公示(第001号)
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产品的 药品经营企业公示(第001号)
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规定,我局依照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备案要求,经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规定的内容。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999275(传真) 邮政编码:230051
地址:合肥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大厦1413室
附件: 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名称 点击下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