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大病保险“上不封顶” 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5.04.2015  11:31

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拓展,“上不封顶”的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记者从芜湖市人社局和芜湖市民生办获悉,截至3月底,芜湖市共有334人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总金额170.62万元。

据介绍,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保障的对象为参加芜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除外),并已享有正常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参保患者。按照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含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今年,芜湖市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2万元,今后将根据芜湖市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整。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上不封顶。今年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为:2—4万元,分段补偿标准55%;4—6万元,分段补偿标准 57%;6—8万元,分段补偿标准60%;8—1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64%;10—2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68%;20—3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 73%;30—5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78%;50万元以上,分段补偿标准83%。

按照该项目实施方案,今年芜湖市计划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逐步提高患大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提高大病保险保障绩效。

原标题:解决因病致贫 大病保险“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