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 严禁诱导使用第二类疫苗

27.07.2017  14:23

昨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采购、流通、接种等方面提出要求。我省将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实现最小包装单位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可追溯。

意见要求将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纳入安徽 合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交易的原则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汇总全省第二类疫苗需求,建立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目录范围内,确定使用疫苗的品种、规格及生产企业,按规定采购后供应给本地预防接种单位,接种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第二类疫苗。

建立健全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实现最小包装单位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可追溯,并逐步实现不同地区预防接种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对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疫苗配送企业,工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暂停其第二类疫苗配送业务,并书面通知委托的疫苗生产企业,以保证配送疫苗质量安全。

意见还要求,确保到2017年底前全省所有接种单位达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辖区内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农村地区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的集中接种模式。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按照受种者“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使用第二类疫苗,严禁诱导使用第二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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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报消息(记者 张永) 8月11日,安徽网络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