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推进全面复工复产

26.04.2020  16:21

  4月25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推进全面工复产。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压实地方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及时梳理、完善前期疫情防控时采取的与目前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应急措施,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中的防控措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

  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精准实施低风险地区外防输入策略,在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日常卫生管理的前提下,尽快全面恢复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区域之间要素正常流动,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和重大项目复工等问题。抓好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稳产保供,全面恢复农贸市场经营。

  积极推进复商复市。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除国家规定暂缓开业的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外,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复商复市时间,有序推动生活服务类场所、开放式活动场所等的复商复市。对文化旅游、餐饮等人员集中的场所,通过预约、分流限流等控制人员密度。严格物流快递业相关防控措施,允许快递人员进入社区(村)配送。

  推动人员流动畅通。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安康码”,高效、便捷查验员工、顾客、访客、服务提供商、居住人员等的防疫健康信息,确保尽快恢复人员安全流动正常秩序。对持“安康码”绿码的离汉人员,凡能出示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之一的,可正常复工复产。

  加强交通秩序保障。在有效防控前提下,全面恢复城乡道路、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合理安排公共交通线路、班次,全面恢复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正常运营秩序,确保火车站、机场、公路客运站、水路客运站等枢纽的接驳班线正常运营。

  做好应急处置应对。保留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等制度,规范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立即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提高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对预案,实行精准管控。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特别是复工复产人员的应检尽检工作,做到无症状感染者、疑似和确诊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记者  李跃波  张理想)

[ 编辑: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