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倡导反家庭暴力 推进和谐家庭关系构建

02.11.2016  21:05
 

  安徽法院网讯      家庭暴力不仅破坏家庭和谐、道德文明,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不和谐因素。界首市法院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全国家事审判工作改革试点法院,近年来,在党委、人大、政府以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反家暴法》,以人身保护令为支点,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家事审判机制,积极探索反家暴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有力维护了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用好“人身保护令”这柄法律利剑,让禁令生威、家庭远离暴力

  自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颁布实施以来,该院已先后发出6例人身保护令,其中三例为全省首例(反家暴法实施后全省首例保护令、全省首例不依附于离婚案件独立申请的保护令、全省首例针对男子的申请发出的保护令)。

  一是快捷签发、及时止暴。该院开通家暴案件审理的绿色通道,推行快立案、快取证、快送达、快审理、快执行的“五快”工作模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立案,及时收集证据,健全机制,快速反应。凡依法申请的“人身保护令”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如该院发出的人身保护令,因申请人的丈夫感情出轨被申请人发现,其丈夫便对申请人实施家暴,并将申请人及两个年幼的孩子逐出家门,致使申请人无家可归。该案从当事人申请到法院送达人身保护令,仅用了6个小时。这6个小时内,该院家事审判庭法官兵分两路,一路调查取证、查明事实,跨县市找到涉案“第三者”说理批评教育,堵住家暴持续发生的根源;一路联系公安、妇联、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向被申请人下发人身保护令,对其宣讲法律、批评教育,同时耐心劝解申请人,珍惜家庭,给予丈夫改过的机会,最终这个家庭得以挽救,夫妻和好如初。

  二是令行禁止、突出实效。人身保护令的制作、送达并不难,难在执行如何、实效如何。对此,该院强化责任担当,依托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及“海燕工作室”,搭建与市妇联、村居委会、关工委、老龄委、各社区居委会的对接平台,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联动配合,逐步形成“人身保护令”签发与执行、家暴预防与调处一体的综合应对体系,凸显受害人的权益,彰显法制的权威。在具体操作中,做到“三个必须”:凡文书送达,必须联合当地妇联、公安、社区三个部门,增强威慑力;必须以案说法,在当事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宣读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增进维权效果,扩大反家暴法的普及力;必须及时跟踪回访,掌握人身保护令的实际效果,强化维权工作的执行力。通过有效实施人身保护令,受伤害的弱势群体得到了权利保障,工作、生活恢复正常,对依法维权、公正司法充满信心。

  三是优化理念、定纷止争。把抵制家暴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牢固树立起性别平等理念,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正确识别家庭暴力,决不为凑数量而签发人身保护令,决不按“凡是动手就是家暴”的简单标准一判了之。结合家庭暴力具有突发性、反复性、隐蔽性及受害人取证困难等特点,综合考量和认定事实、证据,积极协助调取证据并适当减轻受害方对家庭暴力的举证责任。结合家暴的次数、成因、程度以及受害人意愿等依法裁决,注重保障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受害方的程序权利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利,对于不愿追究加害人责任的,尽快妥善处理,防止因发人身保护令而引发的矛盾激化所带来的新的影响。随着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该院就将人身保护令的适用对象从家庭成员扩大到具有监护、抚养、寄养、同居等各项的共同生活的成员。比如,今年8月31日该院发出的第6起保护令,系安徽首例男子申请的人身保护令。受害人姜某现年64岁,比妻子郑某大了19岁,近两年来,夫妻二人因孩子及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发展到打骂,年迈体弱的姜某遭受妻子的家暴,姜某身体多处受伤,并住院治疗。后姜某不堪忍受妻子郑某的家暴,向界首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提交了病例、伤情照片、多次报警记录等证据材料。该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立即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查证,认定家暴事实存在。鉴于姜某的实际情况,该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禁止郑某对姜某实施家庭暴力。派出所、妇联、社区均收到民事裁定书,表示将协助法院执行保护令。郑某当场保证遵守该保护令,不再与姜某发生肢体冲突。

  二、组建家事少年审判庭,实现家暴案件的类型化审理、专业化审理

  界首市法院作为安徽省第一家获得“家事少年审判庭”独立编制的法院,具有良好的家事案件、家暴案件审理工作基础。在此之前,界首法院专门设立了民事案件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和刑事案件未成年专项合议庭,实现了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和妇联群众团体维权的优势互补,切实维护了受家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了一支稳定的专业化审判队伍。2016年4月21日,界首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我们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领导小组,选调年富力强、政治业务过硬、家事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五名法官组成专业化的审判团队,指定一名专职审委会委员专职负责。组织法官系统学习《反家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到外地法院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办案能力。充分利用她们熟悉妇女心理、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特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最大限度地促使案件圆满解决。同时,通过典型案件,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推动了家事审判与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有机结合。该院利用现有条件,打造以“”“”“”“”为主题,以预防家庭暴力为根本的具有中原地域文化特色的家事审判中心。在审判区内专门辟出一部分空间,建立相对独立封闭的家事审判区,设立圆桌审判法庭、亲情调解室、心语小屋(心理疏导室)、亲子活动室等、集中体现家事审判功能,以司法修复亲情,以温暖感化人心,让家暴消弭于无形。

  三是引入心理咨询师做专业心理辅导。该院聘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省人大代表陈灵等三人轮流驻庭,做当事人的心理辅导工作。在尊重当事人选择的前提下,在诉前、诉中采取引导、建议、指令等方式,通过开具介绍信,选择委托调解的方式进行心理咨询。同时进行辅导并提供治疗服务,还会协助法院进行调解。

  四是巧设“离婚冷静期”,妥善化解夫妻矛盾。承办法官根据该案实际情况,在征询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设置1个月的冷静期。通过设定冷静期将矛盾暂时搁置,给当事人理性思考的时间,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结合我们利用冷静期化解挽救的4桩婚姻,我们认为三种情形设定冷静期比较为当事人接受和取得效果:当事人子女在读临考的;传统节日来临时候;当事人或亲属出现特殊情况(比如父母生病、孩子叛逆情况严重)。

  五是不公开审理方式应用。推行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较之公开审理的好处有:当事人容易吐露心声便于查明案件症结;能够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距离便于调解;能够确保法庭审理秩序便于庭审功能发挥;能够避免案外人起哄争执便于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等公共区域的管理和安全。

  自6月1日家事少年审判庭成立以来,截止9月30日,共受理家事少审案件179件,在办案中坚持四个注重(注重情感修复、注重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注重感情危机与死亡婚姻的甄别判定、注重案后回访),在目前已审结的108件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94件,调撤率达88.7%,判决结案14件,当事人均未上诉,服判息诉率达100%。

  三、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全社会反家暴工作多尽份力、多担份责,反家暴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协同协作。界首市法院注重司法审判与多元化解的有机融合,在送达、执行人身保护令时,不仅邀请妇联、公安、社区共同参与,还广泛邀请电视台和媒体记者参与跟踪采访、报道,及时发布反家暴维权信息和工作动态,从舆论上引导人们遵纪守法,形成全社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氛围。

  在法治宣传方面,该院积极组织法官进社区、进厂区、进村镇、进行反家暴法律宣传,通过制作图版、发放传单,现场答疑解惑;在市委广场、法院等设置的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宣传内容,让群众了解关于家暴的法规、案例和相关信息,打破一些群众把家暴看作私事的偏见,让他们摒弃“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真正让施暴者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认识到法律制裁的严肃性;让家暴受害者及时意识到暴力伤害,意识到依法维权,想到我们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勇于对家庭暴力说“”。《反家暴法》实施以来,界首法院举行了多场宣传活动,反家暴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各界到法院咨询反家庭暴力、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妇女明显增多。

  界首法院的反家暴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得到了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得到安徽省妇联的高度肯定和积极推广。2016年9月,二级大法官、安徽省高院院长张坚同志专门赴界首法院视察家事审判工作,并即兴填词一首捣练子“谋实篇,议新招,为民情怀尤重要,多姿博彩格局好,界首品牌路迢迢”,为界首法院的家事审判和反家暴工作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