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推行教师“无校籍”管理

31.05.2016  15:33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界首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教师统筹管理,优化师资配置,促进教育公平,该市出台文件决定在全市推行教师“无校籍”管理,旨在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据悉,该市推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坚持教师编制、岗位“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在该市编办核定的全市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市人社局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由市教育局自主统筹管理使用教职工编制及专业技术岗位,逐步实现全市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本次该市推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实施范围为本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实施的具体内容包括完善编制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完善交流轮岗制度等。其中落实聘用合同管理中明确要求严格教师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调整岗位,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同时完善交流轮岗制度明确,凡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必须纳入轮岗交流范围。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轮岗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轮岗交流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特约记者 陈振强 本报记者 季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