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男子酒驾将人撞成重伤后找来朋友顶包 获刑10个月

12.05.2015  19:50

张齐在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找他人替自己顶罪。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8月1日21时20分许,张齐酒后驾驶皖FYL3timestimes小型普通客车沿市开渠路自西向东行驶到开渠路043号路灯杆处时,与自南转弯后向西逆向行驶的被害人王梁驾驶的皖D56timestimestimes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王梁受伤。事故发生后,张齐因怕被查到酒后驾驶,就给朋友少斌打电话替自己顶罪,并在现场接受交警调查时否认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梁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被告人张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人重伤,肇事后逃逸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雷蕾 通讯员 韩永胜 房静静)

原标题:酒后驾驶肇事 找人顶替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