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男子入户盗窃被发现刀架脖子逃离 后又到别处作案

17.03.2016  14:40

  男子入户盗窃时被主人发现,为了逃离现场,犯罪嫌疑人居然拿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3月7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26日20时许,来自安庆的隗某潜入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老洲乡被害人胡某某的家中,正准备实施盗窃的时候,被回到家中的胡某某发现并抓住。二人僵持一阵后,隗某趁机挣脱,跑入胡某某家厨房中,拿出一把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要求胡某某放其离开,后隗某趁胡某某将院门打开之际,逃离现场。

隗某在逃离过程中,潜入停靠在铜陵金港船厂的兴航顺86货船,并随船离开铜陵。次日清晨,隗某在该船一楼被害人孙某某一家居住的房间内,盗走香烟八条(经鉴定,价值共计5000元)及双肩背包一个(内有钱包装有现金600元),后跳船逃离现场。

2015年10月9日,被告人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5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隗某有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祁隽 周国庆

原标题:男子入室盗窃被发现 后又逃到别处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