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回恋爱损失 前男友通过支付宝转走现男友一万元

11.09.2015  08:53

分手后向女友索要“损失”无果,前男友竟通过支付宝,从女子现男友账户中,转走一万元,结果被法院认定为不当得利。今日,来安县法院审理并调解了这一案件。

小李在恋爱期间为女友王某 购物 等花费一万余元,并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其注册了一个淘宝账户用于网上购物。后因种种原因两人分手,小李欲向王某索要一万元未果。2015年王某结识了现任男友高某。有一天,高某欲在淘宝网上购物,但自己没有账户,王某便将小李帮其申请的淘宝账户给高某使用。高某在使用这个账户上网付款时需要绑定 银行 卡,便将自己的一张建行银行卡账号与支付宝进行了绑定。2015年7月,小李在网上购物时,意外发现支付宝绑定有银行卡,欣喜若狂后从中转走10000元到自己银行账户内。

法院审理后认为:淘宝账户虽然是以小李的身份信息注册的,但主要使用人确是王某,小李通过支付宝转走高某账户内的10000元没有任何合法根据,并致使高某利益受损,已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小李最终同意返还。(陈平   记者 胡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