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17.04.2015  18:48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电动三轮车载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于4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路段是城市主、次干道及快速路,国、省干道,4月20日至4月30日以宣传警示为重点,5月1日至6月30日以路面查处为重点。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可以结合辖区实际,增加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种类、路段,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查缉卡点,专门查处电动三轮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核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车辆来历等。公安交警部门将把查处、扣留的电动三轮车相关情况特别是车辆销售商家函告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抄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以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组建执法小分队,规范执勤执法,组织开展大规模集中统一行动,依法从严查处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管态势。各地还将不定期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流动巡逻、机动执勤,监督检查沿线勤务落实情况。对于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集中、多发的路段,各地将通过异地用警、交叉执法、检查督导等形式开展重点治理。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赵纪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