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资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01.09.2016  03:03

相关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企业:

现将《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资金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服函〔2016〕6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企业,仔细研究并对照《通知》关于申报条件、支持标准以及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认真、逐项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并于9月6日(周二)前,向市商务局相关处室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2、各申报企业应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若同时符合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业务申报条件,只能在两项业务中选择一项申报。

3、申报服务外包资金的企业应通过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fwwb.mofcom.gov.cn)”如实填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表;申报技术出口资金的企业需已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2015年度实际出口额。

4、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排列装订,并与电子版相符,附有目录、页码,A4纸纵向左侧装订成册。附件材料须提交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固定在纸质申报材料中)。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智莺(服务外包);联系电话:63538674。

地址:市政务中心B座1009室。

联系人:王巧云(技术出口);联系电话:63538677。

地址:市政务中心B座1019室。

 

附件:《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资金工作的通知》(网址: http://www.ahbofcom.gov.cn/XXGK/TitleView.aspx?id=136281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