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审计"利器" 依法加强监督

04.01.2018  09:26

   【编者按】 日前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安徽省省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报告内容翔实客观、整改工作富有成效,审计工作在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规范预算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强化审计监督,分组会议要求部分被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面对面督促整改。

   列出清单对账销号 增强审计整改实效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纠正。 ”2017年12月19日,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安徽省省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0月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率86.09%、金额整改到位率96.82%,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责任。

  2017年7月下旬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安徽省省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注重完善制度,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增强审计整改实效。省政府认真研究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着力构建整改联动、督促检查、对账销号等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根据有关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从整改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普遍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9个部门、单位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7个部门、单位召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26个部门、单位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指出,截至2017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所附7项问题清单的151个具体问题,问题整改率86.1%,金额整改率96.8%,其余21个问题的整改正在推进。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80项,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责任(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涉及10人),26个部门、单位在其官方网站专栏公告了审计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预算管理 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省审计厅在开展2016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安排了11个省直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运用信息化手段对106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数据分析,审计覆盖面较上年继续扩大。

  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重点事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基本规范,违规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较往年有所减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持续压减,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逐步完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部门及一些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还不严格、部分事项处理还不够规范。其中,有5个部门动用以前年度结余安排本年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有17个部门的5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有11个部门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有4个部门的专项资金长期沉淀或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有6个部门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有4个部门决算草案列报收支不完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个方面、80个问题,涉及金额5.23亿元,截至10月底,已整改落实69个问题,涉及金额3.57亿元。 ”2017年12月19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显示,从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重点事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来看,本次审计(调查)涉及的31个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研究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针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环节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共出台或修订内部管理制度42项。

   重点专项跟踪督促 明确时限整改到位

  2017年7月提请审议的审计工作报告,将2016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纳入其中。省审计厅通过对604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审计、对6459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的调查发现,2016年全省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但审计也发现,市、县(区)的主要问题存在于有关政策未执行到位、部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违规使用和长期闲置、部分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方面。

  审计结果显示,因申请人隐瞒家庭信息、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有124户家庭骗取侵占征地拆迁补偿等资金,涉及住房96套;有13559套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建成1年以上但无法交付使用;有2345套已建成住房至2016年底空置超1年。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3个方面的15个问题,涉及金额9.37亿元、保障性住房6.76万套。截至2017年10月底,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涉及金额9.37亿元、保障性住房4万套,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2017年12月19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显示。

  根据审计建议,各级政府和省主管部门修订完善了文件制度17项;由于附属工程进展缓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住房户不配合腾退工作、消防或竣工验收未完成等,还有6个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各地均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通过下达腾退通知书、移送公安部门、提起司法诉讼、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加快开展竣工验收等方式落实整改。省审计厅将继续跟踪督促相关市、县(区)政府按时限整改到位。

   强化监督突出实效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对于尚未整改落实的21个问题事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分析了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推进慢,或者受客观因素所限,整改效果不理想;少数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有关问题将随着政策措施的细化、改革步伐的加快,逐步落实解决。报告同时指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跟踪督促力度,进一步明确整改到位期限,严格实行对账销号;选择重点单位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对近两年来审计查出问题金额较大、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开展专项督察;对于审计发现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久拖不决或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省政府高度重视利用审计‘利器’,审计机关揭示问题敢‘碰硬’、督促整改能‘顶真’,审计工作在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规范预算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时表示,对尚未整改的事项作了原因分析,报告明确了下一步的具体措施,将被审计单位公开整改情况纳入清单管理,有利于人大依法加强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整合利用好审计力量,审计机关要抓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促进,更好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切实做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深化运用好审计结果,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改进相关政策制度,从源头解决这些问题,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好人大监督职能,省人大常委会可通过专项督察等方式,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促进相关部门审计整改工作尽责提效。

原标题:用好审计"利器" 依法加强监督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高城    编辑:叶广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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