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 黟县出台《关于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7.10.2014  15:36
      日前,黟县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和加强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四个方面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二是依法组织,创新服务,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三是改革创新,夯实基础,全面加强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要充分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严峻、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等形势,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不能动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意见》强调,要从四个环节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即加强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调研决策,推进政策落实;加强优生指导,提升服务质量;完善相关政策,落实配套衔接。       《意见》强调,要落实“四个进一步”抓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要进一步切实巩固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要稳定、加强和优化配置县、乡、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队伍,正在新建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有效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增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人财物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强化基层经常性工作,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与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性和谐发展。(何铜牛)